为加快推进“一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学生立志投身学术研究,优化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杭电研【2022】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研究生导师代表,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七人。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学生的推荐和选拔录取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以攻读我院博士学位为目标,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突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4.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在校期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合格、心理健康测试情况良好。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要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l)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办法计算)位列专业前20%。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截至第六学期,须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同时前六学期所修全部课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50%。
(3)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之一:
学校认定且代表学校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
提供的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以第一完成人(含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完成,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以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为准,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论文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发明专利证书。
(4)须经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
三、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评分并按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经过3天公示期,确定本硕博一体化推免生初选名单并上报学校。
(一)普通推免生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4+综合评审成绩(满分100分)×0.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0.6
(二)特殊学术专长生
综合评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2+综合评审成绩(满分100分)×0.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0.6+科研积分(满分10分)
综合评审成绩计算方法:
数学类专业学生的综合评审成绩=五门专业基础课(数学分析1-3、高等代数1-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的平均成绩。
非数学类专业学生的综合评审成绩由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数学课的平均成绩替代。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依据表1。
(三)综合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申请者的综合评分材料须完整保留。
每个学科竞赛获奖团队限推一名特殊学术专长生,若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则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组成联合审核小组,组织面试答辩。
(四)科研积分认定标准及原则
表1 科研积分认定标准
项目名称 | 内容与标准 | 积分数 | ||
学科竞赛 | 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赛)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6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省级(赛区)学科竞赛项目 | 一等奖(特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科研项目 |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 国家级 | 5 | |
省级 | 4 | |||
校级 | 3 | |||
科研成果 | 学术论文 | 一级及以上期刊 | 8 | |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GF报告 | 5 | |||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 2 | |||
学术专著、教材等 | 独著或主编的教材、专著 | 8 | ||
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专著 | 大于2万字 | 4 | ||
小于2万字 | 2 | |||
专利 | 发明专利 | 6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科研积分认定原则:
1)科研积分须在当年8月31日(含)之前获得。
2)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务处负责认定,科研项目由相关组织部门负责认定。学科竞赛的科研积分计算以参赛队为单位,每人均可计算满额积分,且原则上每队计分不超过5人。科研项目的科研积分计算以项目团队为单位,项目负责人计算满额积分,项目参与人员积分减半,且原则上项目计分人员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的同一学科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同一年度的同一科研项目以最高立项等级计分,原则上不累计计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项,计算差值予以累计。
3)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相关,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方可计算科研积分,成果可累计计分。参与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教师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定,专利须授权后予以认定,期刊及出版社认定级别以学校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4)未列入表1的其他以第一作者获得的高水平创新科研成果,须经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计算相应积分。
四、其他
1.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本科生遴选办法(试行)》等学校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银河8366cc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最新政策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银河8366cc
2023年9月16日